據(jù)外媒報道,加利福尼亞州立法委員Phil Ting提出了一項法案—AB 1745,該法案規(guī)定,自2040年1月1號以后,加利福尼亞州所有新乘用車必須為零排放汽車。該法案的目的在于,使零排放汽車在任何運營模式及狀況下,不得排放任何有害污染物或者溫室氣體;上游排放沒有被計算在內(nèi)。
清潔車輛2040法案—AB1745,將不適用于大型商用車(重1萬磅以上);該法案還允許搬入加利福尼亞州的人保留自己的車輛,不管其車輛是否為零排放車輛。
此外,該法案將禁止機動車輛管理局接受除零排放汽車以外的機動車輛申請機動車原始登記。加利福尼亞州設(shè)定了一個宏大的目標,截至2030年將溫室氣體的排放減少40%,低于1990年的水平。當前,加利福尼亞州擁有近30萬輛電動汽車。2016年,大約209萬新車售出,其中1.9%的車輛為電動汽車。(圖片選自autobytel.com)
來源:蓋世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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