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印發(fā)的《2023年北京市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獎勵實施細則》明確獎勵對象、方式及標準。
具體如下:
1)對2022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建成的單位內(nèi)部充電設施給予建設獎勵。
2)對2022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完成“統(tǒng)建統(tǒng)服”試點項目評價,成功入圍2023年度北京市居住區(qū)新能源汽車充電“統(tǒng)建統(tǒng)服”試點項目,并在后續(xù)通過項目建設驗收和績效評價的項目,給予建設獎勵。
3)對2022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投入運營,且平均每月每車充電車次不少于10次、充電量不少于150度的移動充電設施,按月度給予投放獎勵。
4)對2022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運營的公用充電設施(含居住區(qū)和社會公用充電樁)給予運營獎勵,分為日常獎勵和年度獎勵,日常獎勵以充電量為基準給予,年度獎勵以功率為基準給予。
5)對充電精品示范區(qū)給予運營獎勵,分為日常獎勵和年度獎勵,日常獎勵以充電量為基準給予,年度獎勵以功率為基準給予。
6)對2022年5月31日前建成、在2022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運營的換電設施給予運營獎勵,分為日常獎勵和年度獎勵,日常獎勵以換電量為基準給予,年度獎勵以功率為基準給予。對2022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建成的換電設施給予一次性建設獎勵。
7)對2022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新建(含改擴建)的V2G、光(儲)充、有序充電樁(不含公交等專用樁、社會公用充電樁)等示范充電設施給予建設獎勵。
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獎勵標準
序號 | 獎勵對象 | 獎勵方式 | 獎勵標準 | |
1 | 單位內(nèi)部充電設施 | 建設獎勵 | 300元/千瓦 | |
2 | “統(tǒng)建統(tǒng)服” 試點項目 | 建設獎勵 | 單樁功率60千瓦以下:600元/千瓦;單樁功率60千瓦及以上:1240元/千瓦 | |
3 | 移動充電設施 | 投放獎勵 | 2400元/臺·月 | |
4 | 公用充電設施(含 居住區(qū)公用和 社會公用) | 運營 獎勵 | 日常 獎勵 | 充電量0.2元/度 |
年度 獎勵 | 超充樁:A、B、C、D級分別為216元/千瓦·年、183元/千瓦·年、151元/千瓦·年、0元/千瓦·年 | |||
快充樁:A、B、C、D級分別為106元/千瓦·年、90元/千瓦·年、74元/千瓦·年、0元/千瓦·年 | ||||
慢充樁:A、B、C、D級分別為75元/千瓦·年、63元/千瓦·年、52元/千瓦·年、0元/千瓦·年 | ||||
5 | 充電精品示范區(qū) | 運營 獎勵 | 年度獎勵 | 166元/千瓦·年 |
日常獎勵 | 充電量0.2元/度 | |||
6 | 2022年5月31日前建成、2022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運營的換電設施 | 運營獎勵 | 年度獎勵 | A、B、C、D級分別為 106元/千瓦·年、90元/千瓦·年、 74元/千瓦·年、0元/千瓦·年 |
日常獎勵 | 換電量0.2元/度 | |||
2022年6月1日-2023年7月31日建成的換電設施 | 建設獎勵 | 1074元/千瓦 | ||
7 | V2G、光(儲)充、有序充電樁等示范充電樁 | 建設獎勵(不含公交等專用樁、社會公用充電樁) | 300元/千瓦 |
來源:第一電動網(wǎng)
作者:李艷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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